宁波港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正在筹划分拆上市工作,为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现宁波远洋拟以4.01亿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省海港集团持有的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省海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月8日晚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港”,证券代码:601018.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远洋”)拟以4.01亿元现金方式,收购大股东浙江省海港集团旗下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海港航运”)100%股权。
公告称,目前,宁波远洋正在筹划分拆上市工作,为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现宁波远洋拟以 40095.72万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浙江省海港集团持有的浙江海港航运100%股权。
浙江海港航运系由浙江省海港集团于2019年11月29日独资设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普通货船管理业务等,与宁波远洋主营业务相似。本次交易中,宁波远洋将收购浙江省海港集团持有的海港航运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宁波远洋将持有海港航运 100%股权,海港航运纳入宁波远洋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将实质性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关于此次交易,宁波港称,浙江海港航运定位为以江海联运业务为主的船队,通过建造全新的江海直达船型,将内河船和沿海船、近洋船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载量大、油耗低、安全高效等优点,解决目前江海联运多次换装造成的效率低、货损大、综合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截止目前,海港航运尚处于船舶建造阶段,共计划建 造8艘集装箱船舶,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但由于业务性质与宁波远洋相似,为避免与浙江省海港集团形成同业竞争,同时为整合内部优质航运资源,进一步优化宁波远洋运力结构,提升宁波远洋在长江流域的业务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拟由宁波远洋以现金方式收购海港航运100%股权。
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近洋、远洋货物运输业务等,集装箱月均运输量保持在 20万TEU以上,位列全球集装箱班轮前 40位。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宁波远洋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平稳增长。
去年底,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简称 “宁波远洋”)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宁波舟山港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当时,宁波舟山港明确表示,本次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宁波舟山港和航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能有效促进公司和宁波远洋的共同发展。
同时,宁波舟山港还表示,分拆后宁波舟山港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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