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乌海市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和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修改稿)》(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政策修改背景、依据、过程和内容等解读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4〕1194号)提出“各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立即对本部门及各旗县区出台的有关网络货运政策文件等进行梳理,对存在违规将网络货运奖补与税收贡献挂钩的政策举措,7月底前一律予以废止或修改后重新制发”。为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资金兑付,市交通运输局对《乌海市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和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进行了修改。
主要依据以下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4〕1194号)。
《措施》由市交通运输局起草,7月22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该《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7月31日书面向各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3条,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达成一致,其余无意见,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修改稿。
经研究,拟将《措施》财政奖励部分“2.市、区奖励资金。按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市、区两级经济贡献值的97%予以奖励,以每月为一个周期,次月初提出申请,中旬兑现,由区级财政直接拨付至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市级奖励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至区级财政。市、区两级财政设立网络货运产业奖励专项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全市兑付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修改为“区级奖励资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补充通知》(内交运输〔2024〕294号)文件中关于兑付条件、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以每月为一个周期,次月提出申请,中旬兑现。由区级财政直接拨付至相关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拨付至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区级财政设立网络货运产业奖励专项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全市兑付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物流规划中的四个重要元素
1481 阅读中力股份上交所主板上市,电动叉车市场迎新机遇
1461 阅读数字化:供应链系统建设的OTWB
1287 阅读抖音即时零售关于招募合作仓网服务商的公告
1183 阅读滴滴送货开启2024暖冬驿站 50城货车司机可就近取暖休息领驱寒物资
1166 阅读如何做好运输车辆可视化管理,提升运输安全?分享拿过来就能用的解决方案!
1128 阅读饿了么 京东秒送怎么战胜美团闪电仓 闪电仓的死穴是内耗
1166 阅读快递复盘:哪些网点能赚到钱?巨头们的新动向是什么?
1093 阅读京东物流日本新开自营仓,还要将一盘货推向全球!
1104 阅读物流周观察12.23
1043 阅读